2月28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京召开。大会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(区)、村镇、单位和未成年人工作先进城市(区)、单位、个人等进行表彰。我省共有67个村镇入选全国文明村镇行列,其中成都市共7个,我县胜利镇名列其中。
本届文明城市评选,中央文明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,完善测评体系,简化测评内容,改进测评方法,加大市民评价权重,实行网上申报,减轻基层负担,提高透明度,增强公信力,确保评选质量。测评过程,依托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为主体,环保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住建部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文化部、工商总局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、国家旅游局等十部门专业人士组成综合测评组,对各省(区、市)择优推荐的参评城市(区)进行独立测评,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提交的测评成绩排序,形成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(区)候选名单。
据悉,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。2014年11月,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评选。